“旧世界”葡萄酒与“新世界”葡萄酒划分的利弊分析
发表日期2011-04-09 21:50
摘要:任何一个好的管理制度,必然是有利于提高和发展的,促进事物向上和向前进步的。葡萄酒的质量分级管理制,应该是既能严格控制那些有损于质量稳定和提高的因素,又能鼓励那些有益于质量稳定和提高的因素。

  任何一个好的管理制度,必然是有利于提高和发展的,促进事物向上和向前进步的。葡萄酒的质量分级管理制,应该是既能严格控制那些有损于质量稳定和提高的因素,又能鼓励那些有益于质量稳定和提高的因素。这就有一个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分寸尺度把握的问题。过分苛刻、教条的管理模式会导致呆板、僵化、毫无生气、裹足不前,而过分宽泛、松散的管理模式又会导致散漫和混乱,像箩筐里的螃蟹,乱动而不能前进,还不如没有这种管理制度更好一些。

  就葡萄酒的本质而言,它并不单纯只是一种物质产品,更重要的它是一种物化了的精神产品,是一种感性色彩极其浓厚的物质产品。每当人们的感情需要宣泄的时候,就少不了酒的参与。而酒的质量特征最主要的也表现为感官特征,这种特征对不同的人而言是会有很大的差别的。所以酒的质量风味既有共同的“国际口味”,也有不同的“地域口味”,这就既要尊重国际统一的标准,又要满足各国不同消费者多样化、个性化、知识化的需求。

  葡萄酒“旧世界”多是欧洲传统的生产国,从2002年以来面临“新世界”的挑战,在世界市场激烈的竞争中,越来越陷入困境。究其原因这是一种管理僵化形成的危机。由于欧洲各国多数沿袭法国的法定产区原产地命名质量分级管理制,这种制度在葡萄酒业刚刚兴起的时代,有规范行业推动产业发展的积极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变化,这种过分繁琐的苛刻的制度成为葡萄酒行业发展的障碍。

  按照这种制度,每个法定产区都有一套苛刻的生产葡萄酒的标准,诸如葡萄定植密度、株距、行距、每公顷植株数、产量限制、允许种植的品种、允许加工为某种类型葡萄酒所需最小和最大品种比例、种植时间、田间管理方式、采收标准、运输方式、允许使用的加工工艺等等,这就意味着很多的经济和商业限制,每个生产者都必须遵守这些标准。在葡萄酒商品化之前,必须被相应的管理机构验明正身具备“合格”的资格,才允许生产者在标签上注明产区,产品才能上市。

  原产地控制命名以米划分产区,一条公路的两边,可能就属于两个不同的产区,而属于优等产地的这一边和不属于优等产地的另一边,土地的价格非常的不一样,某些小块地有权得到该产地命名,而其他5米以外的土地就没有这种权利,很显然葡萄酒最终的价格就大不一样,这很不公平。

  在欧洲,通常葡萄园的面积不超过几十公顷,最小的庄园甚至不到一公顷,酒庄的生产能力只有几千瓶酒产量。产量超过五十万瓶(375吨)葡萄酒的欧洲品牌并不多见,超过千吨规模的生产厂少之又少。要想扩大规模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在法定产区外种植葡萄园是严格禁止的,而且土地价格猛涨,生产成本很高。另外,有些原产地命名的特殊产品,规定葡萄园的栽培管理和采摘都必须是手工作业,欧洲国家的劳动成本很贵,所以欧洲葡萄酒都卖得很贵。生产规模小,以微薄的产量来支撑总成本,产品价格昂贵,在市场上自然就缺乏竞争力,在市场营销方面也不可能通过大量的投资来巩固产品在原产地市场或者国际市场上的定位。于是悲惨的景象发生了,波尔多不止上千的酒庄不是被卖掉就是在清算中。

  葡萄酒“新世界”如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南非、智利或阿根廷等国家,在最近几年里迅速崛起,不仅葡萄酒的产量大幅度增长,而且在世界市场上他们的产品占有越来越多的份额。

  “新世界”的葡萄酒是容易被了解和品尝的创新产品。生产者没有受到与产区有关的历史特征的影响,有的根本就不存在原产地命名的生产标准,有的只是把原产地命名标准作为地理标识来控制,与产品的质量不挂钩。生产什么样的产品,以对市场消费趋势的调研为基础,一切以完全满足消费者的喜爱为原则,在“国际口味”支配的模式下加工创新产品。许多葡萄酒产品都是单一品种酿制,一方面简化了感觉器官对品种的辨别,另一方面也使记忆方式由“国家——产地——种类——品牌”变得更容易。大多数情况下,本地葡萄酒用于勾兑国际口味葡萄酒。当那些国际标准的葡萄酒已经拥有很牢固的品牌形象,并占据了可观的市场份额后,本地葡萄酒被引入国际市场,也不会被消费者拒绝,这样在两个时间段进军市场可以快速地赢得市场份额。

  “新世界”国家由于没有那么多死板教条的限制,在技术上有许多创新,一些尖端技术被大胆采用,如品系选育、灌溉技术、冷榨过滤、红外线加热、半透膜过滤、光电磁催熟等,甚至在一些国家每年有两季收获葡萄,生产者拥有主动创造的更大的自由空间,能较充分调动生产者主动性和创造积极性。

  另外,“新世界”葡萄酒一个重大的竞争优势是价格。“新世界”土地和劳动力相对便宜,生产规模大而机械化程度高,使得总成本显著降低。又由于葡萄种植园一般属于一些大公司,依靠强大的投资作为支持,营销手段有较强的进攻性。这一切使“新世界”葡萄酒的质量和价格对消费者有极强的吸引力,不仅会刺激消费者的第一次购买欲,而且会变成忠实的顾客。

  总之,任何一种管理制度都是有利有弊的,先进的管理制度代表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总是利大于弊的。制定出一个好的管理制度,要求制定者首先必须洞悉详情,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不仅对国际情况熟悉,更重要的是对国内情况了如指掌。我国的葡萄酒行业虽然发展较快,但毕竟时间还相对较短,许多方面经验尚不成熟,希望能制定一个好的管理办法促其健康发展是大家共同的心愿。然而希望归希望,事实归事实,在这个问题上,不可急于求成,拔苗助长会欲速而不达。因此笔者认为,出台“葡萄酒质量分级管理办法”也好,进行“葡萄酒质量认证”也好,一定要慎重,宜粗不宜细,千万不要像“旧世界”那样,搞出一个紧箍咒,限制了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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